國航發布《關于中國大陸銷售國航國內客運票證執行定額代理手續費的通知》,決定自2016年7月1日(以出票日期為準)起,中國大陸銷售國航國內客運票證按國航航段定額支付代理手續費。
每個航段的支付標準為:P艙60元/航段;F/J艙40元/航段;A/C/D/Z艙20元/航段;G/Y/B/M/U艙15元/航段;H/Q/V/W/S艙10元/航段;K/L/T艙5元/航段。嬰兒客票代理手續費率為 0。
并且規定,在辦理退票手續時,代理人需將代理手續費退還給國航;代理人銷售的客票由國航辦理退票或被國航換開后辦理退票,國航通過借項通知單(ADM 單)形式向代理人收回代理手續費。
這意味著三大航自7月1日起將集體執行按航段定額支付代理手續費的新政策。
此前,6月1日,南航率先公布將自7月1日開始執行新的銷售政策,國內客票代理手續費將改為按航段定額支付(按照航段5元、10元、15元、20元、25元支付直扣定額手續費),暫停前返和后返,并且需要每月交發票(機打增值稅)。
6月16日,東航和上航正式對外下國內航線客運手續費的通知,將在2016年7月1日起,執行新的國內航線客運手續費支付標準,按照每個已銷售的航段的艙位,給予相應的定額手續費。每個航段的支付標準為:U艙為60元,F/J艙為40元,P/C/D/I為20元,W/Y/B/M/E艙為15元,H/K/L/N/R/S/V艙為10元,T/Z/Q為5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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